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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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岗位职责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联系实际;
  二、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无私地奉献自己的知识和才能;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身教与言教并重,言行文明,语言文字规范,仪容端庄。敬业爱生,教书育人。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发扬团队精神;
  四、严谨治学,认真备课,钻研业务,精通主讲课程内容。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与科研水平;
  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掌握教学规律,努力探索任教课程的教学方法,积极投入课程教学改革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六、做好职业规划,制定个人自学或进修计划;
  七、以工作需要为重,服从分配,顾全大局,发扬风格,积极认真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与科研任务;
  八、按学院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定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严守校纪校规,在教学过程中应随时接受系和教务处等管理部门的督导检查,听取反馈意见,认真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九、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所必需的外语知识和信息技术。
  十、完成学院及系安排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