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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同市城区公开招聘100名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大同市城区教师队伍结构,按照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请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小学教师100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12名)。其中,语文教师50名,数学教师30名,英语教师20名。各学科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的,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各学科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见《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考专业参照目录》(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不能报考。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的招聘岗位12名,其中,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2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① 参加大同市(含县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且未转成在编公办教师的人员;
③ 参加大同市(含县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且在大同市辖区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⑤ 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大同市(含各县区)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后或在大学就读期间入伍的)。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
3、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的公办教师。
4、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报考。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12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大同市瑞洲大酒店客房前厅客服中心办公室。地址:大同市云冈路(五岔路口北200米)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登陆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并逐项填写。
4、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近期同版红底2寸彩照8张;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后),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6、对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7、每位考生按学科类别报名(只能选报一个类别,不报具体招聘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它学科。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省有关招聘考试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每科考试费50元。
8、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拟招聘人数3倍以上方可开考。
9、计划调整。报名人数不达上述竞争比例的,可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及时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共2小时。两科笔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并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的具体安排,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在考试前公告,请考生随时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试前公告。
笔试后,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对参加笔试成绩有效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教学能力测试前,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 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 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 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 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教学能力测试空缺名额,按各学科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的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能力测试。
(四)教学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资格复审结束,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教学能力测试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1、教学能力测试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4-2015年度小学现行教材。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后,依据各学科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不达比例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70分(含)以上,且总成绩为6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六)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再行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确定岗位
本次招聘 “按学科类别设置招聘计划,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体检、考核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确具体应聘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最低服务年限5年。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各个环节的工作将在近期内随之进行,招考的各项信息、公告将在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敬请考生随时在指定网站关注有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考试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方案由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2-5209151
监督电话:0352-5209263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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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